10/13/2009

唱KTV、看海與夜遊

這三件事其實沒有非得要連在一起才能做;那我分開來說好了。

唱KTV

話說我部門九四年十一月底前會陸續有四位同仁離職,只是ERIC早了點,他11/11最後一天,11/14就要到新公司上任了。依循慣例,歡送總是跟迎新湊在一起,陣容龐大的一行人於星期五下班後,分多部車前往錢櫃林森店開唱。

其實這種場合總是不停的社交,除了自家人,還有平日業務上較有往來的他部同事也到了,總是要有人自動跳出來胡亂挑釁、把酒喝開,來幾首快歌或搞笑歌、么喝著把氣氛搞HIGH,包括整整因為去拍婚紗晚到的ROY與準新娘來個蛇吻哈。

所以只是藉著飆歌狂吼與酒精釋放表面上的壓力,並沒有真正引導出深層裡低喃的自己。

而隔天下午拖著剛醉醒的身體提前一天下台南,準備參加五專同學的婚禮,這消息我的老友們前一個禮拜就打聽好了,並且約了當晚相聚。而相聚的地點通常不外乎PUB或KTV,因為其他人太久沒唱了,所以我就連著兩天去了KTV。
我的老友們真的都滿會唱歌的,特別其中兩位還是赴美,最近才回到台灣休息,很久沒一起開唱了,十分懷念。

其實唱KTV是一件很有趣的事,跟每批不同的人唱歌,你可以聽到不同的拿手歌曲,而跟老友唱歌,你們會有懷念金曲,是有故事的。總之這次唱歌就唱的隨性舒服,想唱的歌不管再慢再冷再老都點,不想唱就安靜的享受;酒想喝就喝,不想喝就躲,不用考慮 social 不 social。

唱著自己心中響著的、或是符合最近生活週遭感受的那首歌,藉由宣自己口的歌詞與本有情感的旋律和契,彷彿有種被理解的感動。

唱完了歌,我說要去海邊,這時已經是晚上兩三點了;反正有C說酒喝不夠,續
攤是一定要的,N、L、S都知道我回台南一定會去海邊,而B說海邊太遠,要不要改PUB坐,於是我跟B就猜拳了,結果當然是我贏,不然哪來的看海跟夜遊!

夜遊

脫離學生時代後,你有多久沒有去夜遊了?

夜遊
依人數區分可分成一個人的夜遊以及一群人的夜遊;
依目的區分可分成有計畫夜遊跟全憑好奇的夜遊;
依環境區分可分成都市小鎮的街道探索與鄉間野外的地圖開發。
你搭配過幾種組合?

於是那幾年我慣性夜遊,留下了思緒散漫、不循路線的壞習慣,
或是跟路邊休息的小野貓互看許久;
或是暗暗觀察在深夜裡仍辛苦作息的勞碌人;
或是被某個明與暗交錯的片刻景色吸引,停佇忘時;
而總是在躲雨的時候,被映射著屋簷上照明光源、濺灑閃爍的小星星所迷惑。

我全憑感覺喜好夜遊,而這次我們可是不知經歷過許久,又再一次的相聚去夜遊,夜遊到哪好呢?到安平的海邊。台南市其實很小,市中心到海岸線騎機車不用廿分,路我們都熟,所以一路上我都只顧著回味兩旁的街道景色,享受這古老在深夜裡沉默,而我們還自以為年輕地撒野在晚風當中。

也許我是從夜遊中建構屬於我的記憶版圖,變遷我的私人歷史;例如臺中科學博物館前西屯路上的大怪物消失不見、例如台南市長榮開元路口深夜的海產粥仍然滿座,這點點滴滴,是我所以能解釋過去曾存在過的証明。

安平現在有三家7-11了,不過我們還是老規矩的停在分岔路口的頭一家採買。

看海

這群人買的無非又是零食跟啤酒,了無新意,凌晨三點多的安平街道,除了X而美早餐店已經營業之外,就看不到其他亮燈的店家了,但是讓我再有創意,我也不會買早餐去海邊吃,這氣氛完全是不對盤的。

我搭著N的機車一路前導到四草大橋前,N問說要到橋上看還是要到海邊,我們想了想,到海邊;於是三台機車、一台轎車(B回去換車)就開往秋茂園了,轉入一條小徑後才發現,原來填海造陸的工程已經改變了這附近的風景,於是又繞了出去,向另一條小徑出發。

另一條小徑其實是穿過一片防風林內的烤肉區,這片烤肉區可是有歷史的,我隨口問N:這個地方好熟唷,好像有來聯誼過耶~?

N:是齁~?很熟齁~?
我:對呀,好像也跟幾個學妹來過對吧~?
N:咳咳咳(假裝嗆到)……
我:吚~好像還有你對吧~?
N:……

穿過林子,便是海。

大家向著深夜中漆黑的沙灘走去,我正換上我出遊必備的國軍英雄牌監獄拖,趕上他們的時候,已經可以聽見開瓶聲了。即使在深夜中,幽暗的海面上仍可見到一波波白色的浪花如黑絨滾邊,撫上灘頭,帶來錯落海潮聲,與停泊遠方船隻的點點漁火。

晚上才下過陣雨,輕雲滿佈,起初星光並不露臉,大伙喝著酒,每個人輪流聊著最近生活中的趣事,
或許是B在美國搭飛機回台時對於身旁是個美女的期待;
或許是N、L往日與我在同個海岸線夜遊,玩起懲罰遊戲與勇敢虧妹的糗事;
或許是努力數落般的虧著N交到女朋友後的異常行為,連S的前女友都成了開示N的案例宣導;
或許是C酒喝開了,把抓螃蟹的秘訣的前一段講了三次還不自覺、自己想下水還不脫鞋,硬是要嚕我下海,每次沒話搭就又講一次:啊小羊你不是要下去游泳。

少來!

而我們因為幾個白天上班的體力已經不濟,散會之前,獵戶座悄悄地出現在西邊的天際,於是我又寄放了一個回憶給祂;在彼時那些個冬夜裡,早已寄放了許多秘密。

於是趕在黎明的陽光之前,我們把刺眼丟給再見。

哪天、而我遊戲到一個你們未曾踏過的地方,我將在某時、帶著彼端的消息回來看你;因為多少夜,我們的歌聲,曾飄盪在這灑滿柔光的寂靜古城裡。

由 idontknow 發表於 November 14, 2005 12:5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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